新乡李家大院为新乡市文物保护单位。
大商人李裕达,从事布匹生意,清末开始置业建房,一直到民国中期。
李家大院各呈三合院形式,三院之间原有天桥同二楼可以相连,主体建筑地面起均为二层楼房,大儿子的堂屋为三层,三个院的堂屋均有地下室。所有楼房长15米,跨度7米,墙壁厚0.55米,1.3米以下为方整石,其上为里生外熟砖坯墙,排列整齐,结构稳定。外墙花饰不多,楼层皆为木板。主楼前脸均有装饰。最为华贵的是大儿子于1937年兴建的新住宅,其门窗拱券皆为砖刻花纹,设有外廊。二楼走廊有华丽的木栏杆和垂柱连龙,是新乡当时除古建筑外最为华贵的建筑,也是三处大院保存最为完整的建筑,具有很好的观赏价值和较高的艺术价值。
位置:劳动桥南100米处劳动路140号(青年公寓楼后)
2005年12月被列为新乡市文物保护单位